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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社保2023年缴费基数申报
释义
    

法律主观: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江苏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68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法律客观: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前款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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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