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转让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1、一房二卖的风险。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 2、逾期交房的风险。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逾期办证的风险。由于下家仅取得预售合同的债权,而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却是上家,因此要直接力出下家的产证收要先将上家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撤销,否则只能在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给下家。 一、江西省低保申请条件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含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4、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二、房子还未交房能不能转卖 房子还没有交房不能转卖。交房前不会有房产证,不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只是交了全款,却没有在房管局登记,只是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注:不能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可以通过找关系来改名。如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房管局已备案,不能更名,只能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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