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因为你拒收传票,而且不去参加开庭,那么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等诉讼参与权利。那么对方诉讼的证据材料相应的陈述都会得到认可。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如果你在收到传票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如何应诉,那么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延期开庭必须找主审法官书面提出申请,明确确提出延期开庭申请,表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