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有权查看公司账目? |
释义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包括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时,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需在15天内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股东的信息披露权利与公司账目审查 股东的信息披露权利与公司账目审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所有者,在维护自身权益和监督公司运营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信息披露权利赋予股东获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要决策的权力,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而公司账目审查则是股东对公司财务报表和账目进行审查的过程,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这两个方面的权利紧密相关,旨在保护股东的利益和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因此,股东应该积极行使信息披露权利,进行公司账目审查,以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稳健运营。 结语 股东的信息披露权利与公司账目审查是保护股东利益和提高公司透明度的重要法律问题。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应合理提供股东的请求,但在存在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可拒绝提供并向股东说明理由。股东应积极行使信息披露权利,进行公司账目审查,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这样做有助于股东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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