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教学楼免征房产税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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