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直接卖给别人吗 |
释义 | 遗嘱继承房产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依法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具有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遗嘱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嘱及公证材料等。此外,如果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申请人还需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直接卖给别人吗 民法典规定对遗嘱继承房屋能不能过户没有作出规定,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登记为准,遗嘱继承房屋公证后,可以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结语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遗嘱继承房屋后,可以凭借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过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