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预约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冷静期预约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协议离婚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材料: 1、起诉书; 2、身份证、户口本; 3、家庭财产清单;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协议离婚是必须要有离婚协议,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对夫妻财产、抚养权以及共同债务问题形成一致意见,达成离婚协议。而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是起诉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要知道,我国是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但每一种离婚方式下均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否则的话最终无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及财产、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法律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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