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 交通事故 当事人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