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借款人的财产可以被抵押用于担保借款的还款。银行抵押房屋后,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而只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物。在此情况下,房屋可以再次作为抵押物用于借款担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再次抵押需要得到原债权人的同意,并且抵押合同中需要明确说明再次抵押的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财产,担保人有权对该担保财产行使担保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写明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以及抵押的范围和顺序,抵押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的履行期限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不得将担保财产处分或者变更其质量、状态;担保人有权对担保财产进行保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抵押人抵押担保财产后,可以再次抵押该财产担保新债务,但应当得到原债权人的同意,新债权人应当知道该财产已经被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