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事档案分为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只需要补办大学及以上的学历资料就可以了,人事档案需要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补办相对学籍档案补办。 一般档案丢失之后的解决步骤如下: 1.如果是学生的话,抓紧时间找大学辅导员,询问补办措施,将需要的材料备好补办一份。 2.如果已经参加工作的话,要先回学校将学校一些材料备好,然后将工作的一些记录弄好,到人才中心补办。 3、如还需补办高中学籍档案,则持档案补办手续证明回曾就学高中查询、复印、登记补办该时期学籍资料,在档案封口后,同高校学籍档案一并交回人事局办理并档和归档的手续。 可以电话咨询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档案遗失了,补办需要补哪些材料,之后向学校咨询补办那些材料需要携带什么。因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的,然后你得补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经历是到学校重写填写一份。补好后装袋密封,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