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合法。公司私自放股权集资活动没有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因此是不合法行为。有些公司以签合同的形式掩人耳目,其实本质仍是非法集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