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深户在深圳补办身份证流程,具体如下: 携带居住证,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即可。 异地身份证补办材料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他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1)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2)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综上所述,补办身份证可以提供原身份证、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及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