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异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异地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来处理的。离婚冷静期在外地不可以离婚。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要求夫妻双方都到达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如果一方在外地的话那么就不满足双方到场的条件,那么当然是不可以离婚的。换句话说,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只可以在异地办诉讼离婚。 在婚姻自由的今天,法律也不能强制的给离婚设置”障碍“,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家庭矛盾,如果要设置离婚冷静期,应该在此基础上更加细化。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以适用于冲动离婚的,闹脾气离婚的。但对于婚姻中出现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或者对家庭不负责任、感情已经已经完全破裂的夫妻不应设置冷静期。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当前一些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最新法律结婚后多久能离婚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结婚之后多久才可以申请办理离婚。结婚时间的长短与能否离婚无关。不论结婚多久,一方或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均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协议离婚程序开始启动之后因为民法典的施行,必须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民法典也对离婚冷静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个阶段。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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