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公司辞退怎么要补偿金 |
释义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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