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 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同时是房主拥有此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是有一个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即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土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没有了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是不具有对此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在这个土地被别人侵占时,房主是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所以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子的人的全带来风险。 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则是你拥有房屋权的证明,凭借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已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平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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