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但被迫辞职的情况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条件不符合约定、未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况。自动辞职时,除非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无权要求赔偿金。只有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那么就要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按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单位要继续履行;劳动者没有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适当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没有补偿金。劳动者在自动离职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当推定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等。因此,对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然而,自动辞职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的,除非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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