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