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应予支持 |
释义 |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二、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留下的财产,它是一种可继承的,可按照死者的意愿进行分配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时所赔付给权利人的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医药费外,还可以向侵权人索取经济损失等费用。 死亡赔偿金是由侵权人赔付给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金,它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等。权利人有权像侵权人索取相关的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过的费用不算在内。若受害者的亲属先垫付了部分费用,则亲属有权像侵权人行使追索权。 除此之外,从下述几个方面也能证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1、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家庭的一种补偿,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 2、若受害人死亡,那么就已经不存在民事主体了;其赔偿金由受害者的亲属或者近亲,而侵权人与权利人也形成了法律关系,这在法律上是说得通的。但如果说赔偿金是遗产,那么这笔赔偿金也可认为是受害人取得的财产,没有民事主体而获得的财产。在法律上时说不通的。 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律条例也有说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它是专属于受害人亲属的一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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