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由违法行为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管辖更为适宜的,是可以由违法行为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管辖的,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进行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