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法典中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是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获得了离婚证,夫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