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贴由基础补贴和差异化补贴两部分组成:基础补贴为每辆车5000元。差异化补贴根据受损报废车辆的行驶年限执行,行驶0~3年(含3年)车辆,补贴为10000元;行驶3~6年(含6年)车辆,补贴为8000元;行驶6年以上车辆,补贴为5000元。优惠分为基础补贴和差异化补贴两种,基础补贴每辆车5000元,而差异化补贴根据车辆行驶年限而不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