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自杀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员工自杀不属于工伤范围,企业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职工为工伤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公司的住所是怎么确定的?答:《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员工转发商标侵权公司承担责任吗 一般来说,商标侵权往往是民事侵权纠纷,而作为员工不直接承担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且不可追偿。其次,关于商标侵权的刑事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主要规定在经济类犯罪,主要是单位犯,但是我国双罚制,要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普通员工问题不大。 公司欠款不还,需要法人承担责任吗? 1、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风险提示:1、最好不要做挂名股东,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做挂名股东,则要求持有股份尽量低,注册资本尽量少。签订借名持股协议,要求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得抽逃;2、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挂名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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