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借贷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一、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一)签借贷合同的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借贷合同。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无效。 (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贷合同无效。 (六)未履行借款义务的借贷合同。 二、仲裁机构对借贷合同纠纷有管辖权吗? 仲裁机构对借贷合同纠纷有管辖权,不能申请仲裁处理的民事纠纷包括: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1、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2、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3、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4、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5、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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