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先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成立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然后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书;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3、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主管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的批复以及法定代表人、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未被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等); 4、执业住所产权证或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 5、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书、许可证书或证明; 6、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交); 7、鉴定仪器设备详细情况目录(包括仪器名称、型号、主要功能、价值、出厂日期、所有权凭证、使用年限等); 8、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应提交认证认可计划); 9、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转所登记表,或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有关材料); 10、需要备案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司法鉴定程序制度等)材料; 11、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呈批表; 12、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评审申请书; 13、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评审表; 14、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