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一般是5000元至3万元,每件不低于5000元。第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争议标的额计算计费比例为:10万元以下部分,5%-6%;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4%到5%;100万至500万元部分是3%-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2%-3%;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1%-2%;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二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可以按第二项标准的1到3倍执行。 法律依据 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