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犯罪刑事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犯罪的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是指计算机网络犯罪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方面是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一、犯罪构成必要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二、性骚扰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性骚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视其情况而定: 1、如果是轻度骚扰,没有构成犯罪,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具备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即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主体,即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3、客观方面,即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4、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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