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瑕疵的股东能否进行转让? |
释义 |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限制,包括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离职后半年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也有限制,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答复或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该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拓展延伸 股东出资瑕疵是否影响股权转让的有效性? 股东出资瑕疵是否影响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是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其中包括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比如出资金额不符合约定、出资方式不合法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此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仔细审查出资情况,并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和风险分担。如果出资瑕疵导致股权转让无效,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失。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保障交易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一般没有限制,但发起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也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出资瑕疵可能影响股权转让有效性,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审查出资情况并约定责任和风险分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出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障交易有效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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