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交给国家还是保险公司? |
释义 | 交强险是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保。 因为交强险是法定险种,所以定价统一,承保政策统一,但是在保险公司投付。如果你不交,是不会有人来找你收的。但是交通法规定,如果机动车辆没有交强险是不予许上路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被警察抓到,首先是两倍交强险的罚款,然后是扣分。 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上人员。 综上所述,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保。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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