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湖北量刑 |
释义 | 关于湖北合同诈骗量刑标准的问题,湖北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诈骗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未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诈骗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主刑每增加一年刑期,可以增加一万元至六万元的数额;诈骗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主刑每增加一年刑期,可以增加二万元至七万元的数额。 一、多少块钱算诈骗罪? 3000元,诈骗罪立案标准为诈骗金额达3000元就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诈骗金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诈骗金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金额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较大的,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巨大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每增加六万元,增加六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未遂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未遂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既遂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