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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
释义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政务处分有哪几种?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综上所述,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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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3: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