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了再买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讲,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分两种情况: 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且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所购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是不予分割的;如果两方都有出资,通常如果一方的婚前财产所占比例较大,法院会判决该房屋为婚前出资较多的一方所有,得房人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相比于旧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强调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个人财富极大增长的实际而制定的,不能说结了婚或者因为某些因素就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财产了。 2、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另外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如果小谢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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