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劳动者可以反悔,不过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实际履行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已开始履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薪资及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