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在居住地登记吗?谢谢你 |
释义 | 住所地的确认方式:1、公民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认定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经营地为住所地,主要经营地不确定的,认定其注册地为住所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户口所在地在外省,单位给五险一金有什么意见吗?谢谢你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当地交,如果合同签订在当地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当地交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咨询下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现在可以当地起诉吗? 起诉的相对当事人不在当地的,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小孩户口在妈妈这边,可以在爸爸户口所在地上学吗 小孩户口在外地可以来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根据《教育法》外地户口的孩子依法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外地户口也能上学,但是可能会影响选择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驾照换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换证去登记地和核发地的口诀是人证核发地,车证登记地。驾照所在地变更手续驾照所在地变更手续驾照所在地变更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驾照、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到市车管所办理异地驾照转寄手续。如果是当地以外的户籍,必须要持有居住证,前提是驾照处于正常状态。根据法律规定,驾照户口迁出原车辆管理管辖区的,持证人应当在迁入地车管所申请换证,但申请人居住在驾照发证地以外的,可以在居住地车管所办理换证。驾照到期,可以在异地办理换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报名的时候是有报名的地点,报名之后等待考试,最后通过考试后汽车驾照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所颁发的地点就是驾驶证的核发地,有部分违规行为和汽车驾照年检工作,需要到驾照发行地办理,在外地是无法进行处理的。 如不在户口所在地急需临时身份证怎么办?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公安机关核对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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