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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存标的物的条件和和方法是什么?
释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了标的物提存条件和方法,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提存人需提交申请书,提存部门应验收标的物并登记存档。
    法律分析
    标的物提存条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标的物提存方法: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提存标的物的条件和流程详解
    提存标的物是指将特定财物交由第三方保管的行为。其条件包括:1.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如法定的提存事由;2.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提存的具体条件;3.提存人的合法资格和权利;4.标的物的明确描述和交付。提存的流程一般包括:1.协商达成提存协议;2.办理提存手续,如填写提存申请书;3.将标的物交付给提存人;4.提存人按照协议要求保管标的物;5.提存期满或提存事由消失时,按照协议处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的条件和流程的详细解释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结语
    标的物提存是一种将特定财物交由第三方保管的行为,其条件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务人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将标的物提存。提存的流程包括协商达成提存协议、办理提存手续、交付给提存人、提存人保管标的物、提存期满或提存事由消失时按协议处理标的物。详细的条件和流程解释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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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1 4: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