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后来孩子父母分开了该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
释义 |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凭相关证明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需向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向卫生计生部门申领证明。结婚证丢失请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分析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结婚证丢失的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拓展延伸 未婚生子后父母分开,如何处理小孩的户籍问题? 未婚生子后,若父母分开,处理小孩的户籍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未婚生子的父母可以通过认可父子关系的方式确立父子关系,例如签署父子关系认定书。其次,父母分开后,可以协商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手续,确保小孩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并寻求法律援助。最后,建议父母在处理户籍问题时,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小孩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政策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对于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证明。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可向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户籍问题处理时,未婚生子父母可签署父子关系认定书,协商约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有分歧可咨询民政部门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小孩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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