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退出厂是不是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清退出厂不是解除合同。清退是指将有关办毕的收文,按期返归原发文机构,或由其指定的有关单位。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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