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是否可以给孩子改姓 |
释义 | 子女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1、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改姓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已满十八周岁的孩可以自行决定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不想让父母改名字可以吗 不想让父母改名字可以,公民更改姓名的手续是: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上述材料,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3、改名字的审核结果完成后,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要变更姓名的,应当由父母代理更改。 二、临时身份证明怎么办?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具体申领程序是:(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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