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释义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一、离婚案件探望权怎么处理
    离婚案件中探望权一般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无法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探望子女需要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不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父或母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7: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