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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一、我国是否可以行使集中探视权
    可以行使集中探视权。离婚时,夫妻协商一致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集中探视。一般在不影响孩子学习、严重改变孩子生活规律的情况下,间接抚养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与孩子单独沟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二、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如果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行使探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探视权可以被剥夺?
    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综上,探视权不可以被随意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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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