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一、我国是否可以行使集中探视权 可以行使集中探视权。离婚时,夫妻协商一致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集中探视。一般在不影响孩子学习、严重改变孩子生活规律的情况下,间接抚养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与孩子单独沟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二、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如果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行使探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探视权可以被剥夺? 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综上,探视权不可以被随意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