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孩子去什么地方领养 |
释义 | 一、领养孩子去什么地方领养 领养孩子到福利院领养。 二、领养人需具备以下领养条件: 1、无子女。即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经济能力、身体能力等;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三、领养孩子的程序如下: 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 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四、单身能领养孩子吗 单身不一定可以领养孩子,情况具体如下: 1、因为收养人应是一个年满三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 2、收养人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这样就不能领养孩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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