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可以。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法律如何界定误诊: 第一、无过失的误诊误治 (1)疾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其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未显现; (2)疾病成因未知,缺乏有效的诊疗手段; (3)特殊少见病、疑难病难于及时明确诊断; (4)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的限制; (5)患者个体差异;患者及家属隐瞒重要病史或不执行医嘱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第二、有过失的误诊误治: (1)病史采集草率,忽视相关病史采集; (2)体格检查不认真,遗漏重要阳性体征; (3)忽视必要的鉴别诊断; (4)不认真、不及时解读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5)盲目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或上级医生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诊断不明,疗效不理想病例,不请会诊; (7)不钻研业务,技术水平低下,对应该而且可以认识的疾病不认识。 误诊的原因有哪些 1、病史资料不完整,不确切,未能反映疾病进程和动态以及个体的特征,易而难作为诊断的依据,可能由于资料失实,分析取舍不当,导致误诊、漏诊。 2、观察不细致或检验结果误差,临床观察和检查中遗漏关键征象,不加分析得依赖检验结果,是误诊的重要因素。 3、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妨碍了客观而全面的收集和分析资料。 4、临床知识不足,缺乏临床经验,病情复杂就是临床罕见疾病造成的误诊、漏诊的常见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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