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外影响能否成为当事人的抗辩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指的是法庭审理前,当事人之间通过非法律途径达成的协议或者约定等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庭外影响会影响到当事人在法庭上的主张和裁判结果。然而,是否能够将庭外影响作为抗辩理由来否定或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当事人不得以达成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变更诉讼请求、变更事实根据,妨害司法秩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公平原则,不得有损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法律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综上,庭外影响不能成为当事人的抗辩理由,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原则和规定,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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