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注册结婚或未共同生活、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返还。需离婚为条件,但返还金额需根据共同生活时长、财产使用、经济状况、彩礼数额、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彩礼并不意味着一定如数返还。能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于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尽管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完全返还。人民法院在确定返还数额时,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情况,并酌情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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