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个体经营清税证明? |
释义 | 个体经营清税证明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根据相关法规,申请人需前往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此外,还提到了相关法规和通知文件,强调了个体工商户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下对清税证明的申请要求。 法律分析 随着我国“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进行,个体经营户们就经常会用到清水办理,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办理的程序以及需要的材料。在此,的我为大家整理了清税证明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体经营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相关依据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10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的通知》(税总发〔2016〕1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设立的纳税人以及未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清税证明》的,向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申请开具《清税证明》。 结语 个体经营户在我国的三证合一制度改革中常需办理清税证明,然而许多人对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并不了解。为此,我整理了有关清税证明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相关依据,申请人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前往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开具。对于按照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设立的纳税人及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如需《清税证明》,需向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并申请开具。欢迎大家阅读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办理个体经营清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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