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挂名如何进行注销? |
释义 | 公司注销登记的主旨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破产裁定或解散文书、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清算报告等,以完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国有独资公司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有分公司的公司还需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代表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且法人章程对其代表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分析 拿着公司的营业证照,法人身份证即本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如果有多个股东的话,还需要有股东会决议即各位股东签名。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结语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破产或解散裁定、清算报告等。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和有分公司的公司,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决定或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对其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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