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由挂名法人代表注销公司? |
释义 |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而需要结束其存在,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其法人资格。股东或股东会需要作出公司解散决议,而挂名的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 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是指当一个公司由于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而需要结束其存在,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其法人资格。挂名的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需要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其中,股东会决议是解散公司的一种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解散都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不需要清算,直接注销登记,包括: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经公司申请并经批准,清算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因此,对于需要解散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非必须的程序。但是,对于不需要解散的公司,如根据规定可以直接注销登记的情形,则不需要进行股东会决议。综上所述,公司解散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定。 结语 总之,公司解散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等。挂名的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需要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才能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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