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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以实物入伙退股后可以拿回来吗?
释义
    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所以,股东股权转让退股还是需要看公司的盈利的,如果亏损很有可能拿不到本金,一般都是按照合同来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以实物和现金入股的总计47.5万,退股怎么退?
    法律分析:入股后想退股退钱有下面几种方法: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与同一个公司的股东签订股份转让书,也可以向非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但是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并且无需其他经过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后即可取得相应的钱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签了退股后不退股钱是可以的吗?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办理退股程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答应退股,钱却一直未到账,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流程,退股程序还未进行完毕,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钱未到账。第二种,就是公司恶意拖欠。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你可以催促相关执行人或组织加快进度,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申请分割自己依法应得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退股后直接写退股协议书还是结算书?
    股东退股协议的书写方式:首先,应当写明股东身份信息,以及相关的持股情况。然后,应当写明退股原因、退股时间、方式等相关内容。最后,写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相关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股东可以采取实物出资吗
    股东可以采取实物出资。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货币估价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货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开公司可以中途退股吗?
    合伙人中途退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或者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退股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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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