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兵入伍的兵种主要包括陆军、海军和空军等几个大类。 其中陆军兵种包括:步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化学兵、导弹兵、陆军防空兵和陆军航空兵等。 海军兵种包括: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兵等。 空军兵种包括: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雷达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