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2017年,陕西省颁布了新的《征地补偿与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征地补偿款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征地补偿款应当以协商方式确定,确保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办法》,征地补偿金额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费用、疏散搬迁费、基础设施配套补偿等内容。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征收,征地补偿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回购款。回购价格应当按照土地出让金、转让金、评估价格与地均价等因素确定,同时实行精准评估并及时足额支付。此外,《办法》明确了征地补偿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征地补偿款应当以一次性支付为原则,必须在土地征收决定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足额支付,并应当保证支付方式方便、快捷、安全。如果拒不执行征地补偿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陕西省征地补偿与安置办法》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应当以协商的方式确定,回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实行精准评估并及时足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