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什么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 |
释义 | 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 1、广告宣传 电子商务可凭借企业的Web服务器和客户的浏览,在Internet上发布各类商业信息。客户可借助网上的检索工具迅速地找到所需商品信息,而商家可利用网上主页和电子邮件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2、咨询洽谈 电子商务可借助非实时的电子邮件,新闻组和实时的讨论组来了解市场和商品信息、洽谈交易事务。网上的咨询和洽谈能超越人们面对面洽谈的限制、提供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订购 电子商务可借助Web中的邮件交互传送实现网上的订购,订购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会泄漏; 4、网上支付 客户和商家之间可采用信用卡账号实施支付,在网上直接采用电子支付手段将可省略交易中很多人员的开销; 5、电子账户 网上的支付必须有电子金融来支持,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及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要为金融服务提供网上操作的服务。而电子账户管理是其基本的组成部分; 6、服务传递 对于已付了款的客户应将其订购的货物尽快地传递到他们的手中,而有些货物在本地,有些货物在异地,电子邮件将能在网络中进行物流的调配; 7、意见征询 电子商务能十分方便地采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销售服务的反馈意见。这样使企业的市场运营能形成一个封闭的回路; 8、交易管理 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易管理的网络环境及多种多样的应用服务系统。这样,能保障电子商务获得更广泛的应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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